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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本院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统一和正确实施。

(一)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并报告工作;

(二)领导全院各职能部门的工作,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并对各项工作进行指导。

(三)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

(四)对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并负责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五)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检举。

(六)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本院的检验鉴定工作。

(八)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及队伍建设,管理机关干部人事、工资档案,依法按权限对检察官进行考核、申报和任免。

(九)规划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负责其它应由本院承担的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政治部下设司法警察大队。本部门(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081.6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19.58万元,增长42.38%,变动原因:随着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在成立2年后各项检察工作逐渐发展,各方面办案办公业务条件不断在完善,业务数量不断增加,干警人数增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在增加。同时开展了公检法司业务技术综合用房项目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项目支出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28.7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6.72万元,增长4.56%,变动原因:随着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在成立2年后各项检察工作逐渐发展,各方面办案办公业务条件不断在完善,业务数量不断增加,干警人数增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在增加。同时开展了公检法司业务技术综合用房项目,项目支出增加。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081.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080.7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86万元;支出总计2,081.6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631.58万元,增长43.56%,主要原因:业务数量不断增加,办公办案各个方面的条件在不断完善,提高智慧检察水平,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提出建设公检法司业务办公综合大楼项目,项目款共计396万元。新增地方财政拨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部分项目款385.97万元,加大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力度,所以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080.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8.74万元,占73.47%;其他收入552.00万元,占26.53%。

 

 

 

图一:收入决算图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08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59万元,占23.28%;项目支出1,597.01万元,占76.72%。

 

2:支出决算图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28.7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528.7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399.47万元,增长35.37%。主要原因是:为增强康巴什区政法系统基层基础力量,提出建设康巴什区公检法司业务技术综合用房项目,项目专款共计396万元。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2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39万元,占31.69%;项目支出1,044.35万元,占68.3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8.7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6.72万元,增长4.56%,变动原因:为提高的办案效率,能够远程实施办案过程监督,添置信息网络化平台,完善办公条件硬件及软件设备购置,故业务装备费增加。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

1. 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354.69万元,决算支出41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为提高的办案效率,能够远程实施办案过程监督,添置信息网络化平台故业务装备费增加

2. 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626万元,决算支出64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为提高的办案效率,完善办公条件硬件及软件设备购置,故业务装备费增加

3. 检察(款)“两房”建设(项):

年初预算396万元,决算支出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建设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按计划完工,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29.90万元,决算支出29.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干警人数增多,故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15.32万元,决算支出1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干警人数变动较大,故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未达到预期。

2.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8.76万元,决算支出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干警人数变动较大,故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未达到预期。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31.35万元,决算支出2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干警人数变动较大,故住房保障支出为达到预期。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4.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5.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26.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我院干警人数增加;公用经费59.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相比本年度增加在职在编人员1名。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87%;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本年度购入特种专业技术车辆1辆,故公车购置费较预算有差额。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燃油费、车辆维修。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4.9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94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我院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94万元,用于购买一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支出,车均购置费24.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减少44.14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车辆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万元,用于四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三辆特种技术用车,车均运维费2.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9.42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业务工作量加大,公车使用率高,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是我院无国内公务接待费。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国内公务接待费。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院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院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院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10个,实施项目10个,完成项目10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597.01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1,044.3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1.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01万元,比2020年增加151.0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政府采购文件要求单笔采购达到60万元以上进行政府采购;二是本年度我院为保障各项检察业务开展,购买设备较多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及2021年均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政府采购文件要求单笔采购达到60万元以上进行政府采购,二是2020年及2021年均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1.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0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28万元,比2020年增加0.06万元,增长0.1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相比本年度增加在职在编人员1人。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主要是集控中心办案指挥系统、办案区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息化设备、多功能报告厅信息化设备、视讯平台、高仿真案件讨论系统等,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购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未购入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1597.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办案业务费  检察办案业务及装备费用 ”、“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业务装备费”、“康巴什区公检法司业务技术综合用房项目”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4.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96万元。其中,对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办案业务费  检察办案业务及装备费用 ”、“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业务装备费”、“康巴什区公检法司业务技术综合用房项目”等项目分别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做到绩效自评工作流程清晰顺畅,工作步骤科学合理,工作开展规范科学,项目产出目标实施情况,包括产出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等有关情况的证据资料客观地证明项目产出目标的实施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220.00万元,执行数为2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预计投入220万元,维护业务用房面积9936.97平方米,维护专用设备189套,保障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支出,保证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正常运行,提高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保障人员工作长期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工作人员对绩效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在做年初申报和事中监控时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不明确,只做出了资金用途的解释,未体现项目预期产出及效果,未形成系统、成熟的项目绩效管理概念。指标设置上缺项较多,标准模糊,没有针对性,可衡量性差,但在做年度自评时有所完善。整体来说单位自评工作不够完善,未形成相应的自评报告等材料。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培训,树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二是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优化完善项目指标设置;三是加强项目资料归档工作。

2.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4分。全年预算数为35.00万元,执行数为3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预计投入35万元,保障互联网、内网、专网和政务网系统平台运行维护等支出。提升检察院干警办案效率及服务水平,提高重大警务活动的监控指挥能力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工作人员对绩效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在做年初申报和事中监控时项目产出目标和效果目标设置合理性不足,未根据项目计划产出和效果情况设置目标。如目标中未设置同项目实施内容直接关联的产出目标,效果目标设置上与项目实际的资金用途关联性不大。针对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未具体梳理相关指标内容,但在做年度自评时有所完善。同时缺乏相应的比较依据,不利于开展项目绩效跟踪和评价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的绩效管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预算绩效管理文件,明确项目实施的绩效导向,从而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在项目设立时,设置明确可行、合理有效的绩效目标,以绩效引导项目实施,加强内容梳理,明确工作重点,提炼核心绩效指标,注意指标表述应准确、具体、清晰,真正实现绩效管理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监督,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效益,便于后期考核评价。

3.“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70分。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预计投入20万元,运维车辆6辆,保障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修护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提高出警效率,减少因车辆原因无法及时赶到报警现场的情况,加强民警、辅警用车时的人身安全。增强社会稳定性,维护公平正义。通过本项目实施按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认真开展侦查犯罪、公诉和审判、控告申诉等各项检察业务,推动各项业务深入发展,提升我区整体检察工作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门在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方面的手段不强、办法不多,一定程度制约了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实施效果。在做年初申报和事中监控时绩效目标只做出了资金用途的解释,未体现项目预期产出及效果,指标设置上有缺项,标准模糊,可衡量性差,但在做年度自评时有所完善。单位自评工作不够完善,未形成相应的自评报告等材料。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预算编制水平,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尽量多使用定量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加强绩效自评工作,增强单位的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预算执行计划,对接有关业务部门,定期分析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加强项目预算编制水平,细化项目预算编制,以确保项目投资额与工作任务的匹配性。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20.00

220.00

220.00

10

100.00%

10.00

 

其中:财政拨款

220.00

220.00

220.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预计投入220万元,维护业务用房面积9936.97平方米,维护专用设备189套,保障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支出,保证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正常运行,提高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保障人员工作长期稳定。

2021年实际投入220万元,维护业务用房面积9936.97平方米,维护专用设备200套,保障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支出,保证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正常运行,提高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保障人员工作长期稳定。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

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维护业务用房面积

正向

大于等于

9936.97

9936.97

平方米

5

5

 

 

维护专用设备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89

200

5

5

 

 

质量指标

安全隐患排除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设备使用完好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5

5

 

 

时效指标

业务用房安全保障时限

正向

大于等于

260

365

5

5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5

5

 

 

成本指标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所用电费

反向

小于等于

12.00

10.00

万元

5

5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所用邮电费

反向

小于等于

2.00

2.00

万元

5

5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所用修护费

反向

小于等于

6.00

10.00

万元

5

3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所用租赁费

反向

小于等于

200.00

198.00

万元

5

5

 

 

效益

指标(3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办案效率

定性

——

提高

提高

——

8

7.2

 

 

提高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

定性

——

提高

提高

——

8

7.2

 

 

可持续

影响指标

保障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正常运行

定性

——

保障

保障

——

7

6.3

 

 

人员工作长期稳定

定性

——

长期

长期

——

7

6.3

 

 

满意度

指标(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用房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6%

96%

%

5

5

 

 

使用专用设备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6%

96%

%

5

5

 

 

总分

100

95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5.00

35.00

35

10

100.00%

10.00

 

 

其中:财政拨款

35.00

35.00

35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预计投入35万元,保障互联网、内网、专网和政务网系统平台运行维护等支出。让检察官、书记员从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中腾出时间专注于审判执行工作。提升检察院干警办案效率及服务水平,提高重大警务活动的监控指挥能力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增强社会稳定性,维护公平正义。

2021年实际投入35万元,保障互联网、内网、专网和政务网系统平台运行维护等支出。让检察官、书记员从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中腾出时间专注于审判执行工作。提升检察院干警办案效率及服务水平,提高重大警务活动的监控指挥能力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增强社会稳定性,维护公平正义。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

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运维系统平台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2

12

8

8

 

 

 

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30

235

8

8

 

 

 

质量指标

融媒体运维故障率

反向

等于

0%

0%

%

9

9

 

 

 

电子化资料完好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9

9

 

 

 

时效指标

系统安全运行时限

正向

大于等于

260

300

8

8

 

 

 

成本指标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

反向

小于等于

35

35

万元

8

8.00

 

 

 

效益

指标(3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提升办案效率

定性

——

提升

提升

——

4

3.6

 

 

 

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定性

——

提高

提高

——

4

3.6

 

 

 

提高重大警务活动监控指挥能力

定性

——

提高

提高

——

4

3.6

 

 

 

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定性

——

提高

提高

——

4

3.6

 

 

 

提升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监督工作

定性

——

提升

提升

——

4

3.6

 

 

 

提升司法公信力

定性

——

提升

提升

——

3

2.7

 

 

 

增强社会稳定性

定性

——

增强

增强

——

3

2.7

 

 

 

可持续

影响指标

平台使用年限

正向

大于等于

3

3

4

4

 

 

 

满意度

指标(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信息化系统平台使用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7%

97%

%

10

10

 

 

 

总分

100

97.40

 

 

 

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00

20.00

20.00

10

100.00%

10.00

其中:财政拨款

20.00

20.00

20.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预计投入20万元,运维车辆6辆,保障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修护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提高出警效率,减少因车辆原因无法及时赶到报警现场的情况,加强民警、辅警用车时的人身安全。增强社会稳定性,维护公平正义。

2021年实际投入20万元,运维车辆7辆,保障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修护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提高出警效率,减少因车辆原因无法及时赶到报警现场的情况,加强民警、辅警用车时的人身安全。增强社会稳定性,维护公平正义。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

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运维车辆

正向

大于等于

6

7

10

10

 

质量指标

车辆维修保养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车均安全运行里程

正向

大于等于

10000

10000

公里

10

10

 

时效指标

车辆维修维护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成本指标

车均修护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

2.8

万元/辆

10

10

 

效益

指标(3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出警率

定性

——

提高

提高

——

8

7.2

 

加强民警、辅警用车时的人身安全

定性

——

加强

加强

——

8

7.2

 

增强社会稳定性

定性

——

增强

增强

——

7

6.3

 

可持续

影响指标

车辆平均运行年限

正向

大于等于

5

5

7

7

 

满意度

指标(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用车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5

5

 

报警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5

5

 

总分

100

97.7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芷萱    联系电话:0477-8563002

 

附件1: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自评报告

附件2: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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