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利用本地区鼻炎患者“病急乱投医”心理,浑水摸鱼制作并销售假冒鼻炎药;有医美商家,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且自身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情况下,私自向消费者注射未经审批的肉毒素;还有商家售卖非烟草口味伪劣电子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上述行为虽已触犯刑法,但因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但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检察机关依据行刑反向衔接相关法律规定,做好“后半篇文章”,依法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通过对违法行为的打击,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下一步,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行政部门沟通、协作,运用“不起诉+检察意见”方式,实现刑事惩罚与行政处罚双向衔接,严惩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