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及上级人民检察院有关巡回检察工作的要求,4月8日,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与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组成的第一巡回检察组,以“巡回检察+社会监督”模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对康巴什区4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巡回检察。

4月8日,召开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就康巴什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第一巡回检察组组长、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杨燕强调了本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巡回检察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小波主持会议,详细解读了《2025年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分别就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受检单位康巴什区司法局副局长唐蒙利作表态发言,表示将全力配合巡回检察,对发现问题即知即改,切实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

此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督促了社区矫正机构严格贯彻落实法律规定,认真履行社区矫正职责,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院将认真梳理本次交叉巡回检察工作中优秀的经验做法,继续加强与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巡回检察的“后半篇文章”,对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相关监督意见,确保巡回检察“巡”出实效、“巡”出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