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2024年度全区财政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工作情况通报》,对全区财政决算及政府财务报告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其中,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荣获“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工作成绩突出部门”。 今年以来,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严谨细致、规范高效的原则,立足检察履职实际,深挖数据价值,结合新形势下财政法规、财务内控制度及相关准则,从预算执行、经费保障、成本管控等维度,为各项检察工作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撑。一是修订八项财务管理制度,覆盖预算、监督、资产、采购等关键环节,提升管理规范度;二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审计会计凭证及账簿,通过专业整改意见完善管理体系;三是通过实现会计档案数字化存储,提升了会计档案管理的效率;四是自主研发的财务自助智能凭证柜系统上线,推动凭证管理自动化、智能化;五是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与竞赛,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业务素养,筑牢人才保障。 此次获得自治区财政厅的通报表扬,既是对我院财务工作的高度认可,也是对我院未来工作的一种激励与鞭策。下一步,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锚定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局,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与风险防控能力,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助力新时代基层检察事业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