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接访电话:0477-5108215(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邮政信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A192号邮政信箱;
电子信箱:kbsxc3z@163.com;
巡察组接访地点:鄂尔多斯总部经济孵化大厦309室。同时,鄂尔多斯总部经济孵化大厦一楼大厅、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意见受理箱。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间截至2026年1月2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