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弓某某的实际情况,调取了其申请跨市县活动资料,梳理其请假外出情况,并查看其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听取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意见。综合研判其申请跨市县活动的必要性和社会危险性后,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监督意见,建议社区矫正机构正式批准弓某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并根据企业经营的特殊需要,量身定制监管方案。康巴什区司法局对弓某某批准了2个月的经常性跨区域外出。
近年来,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已对14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办理经常跨区域市县活动,以“出得去、管的住、干的好”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打开“绿色通道”,也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