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总结三项重点举措,着力解决当前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存在的四类问题,切实推动《工作办法》的贯彻落实:
一是公检法应打通信息壁垒,建立健全外部联动机制。便于执行监督部门及时掌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的相关信息,明确各方在相关流程节点中的通报职责和流程,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加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的规范性建设。执行机关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电子监控设施,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明确场所的管理规范和流程,确保场所的设置和管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是加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过程中的管控。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应派人看守、安装监控设备,被监视居住人若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会见他人或者通信,需经执行机关批准。
《工作办法》的出台具有重要意义,是规范刑事执行、推进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执法管理、消除执法安全隐患的重要举措,是防范冤假错案、实现人权保障目标的重要途径。下一步,康巴什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明确法律监督主体责任,加强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力度,确保依法规范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推动康巴什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