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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6-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5年度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本院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统一和正确实施。对康巴什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向康巴什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接受康巴什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对全区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和申诉。负责对检察环节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组织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管理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负责其他应当由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政治部下设司法警察大队。本部门(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单位)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5 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 关键一年。过去一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 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进 一步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深耕、在落实中精进、在实干中提升。全院先后获得全国、全区等各级各类表彰 43 项。

一、是始终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 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巡听旁听、结对联学等多种形式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切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 的检察实践。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 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 区委、市检察院党组及时请示报告重大案件事项 29 件次,紧紧依靠 党的领导破解发展难题。

二、是持续抓实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党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规范运营新媒体平台,在今日说法、奔腾融媒等主流媒 体刊发检察信息 358 篇,其中国家级 58 篇,原创短视频、动漫等播 放量超 60 万次,检察工作在央视《平安中国 2025》“亮相”,获评 “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三、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批准逮捕案件 47 件 72 人(同比下降 2.4%),批准逮捕 42 件 62 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 207 件 293 人(同比上升 4.1%),提起公诉 146 件184 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起诉黄赌 毒、盗抢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 31 件 40 人,有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提前介入并起诉职 务犯罪 8 件 8 人,有罪判决率 100%,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某市直机关 党风廉政、岗位监督等方面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推进腐败问题标本兼治。依法稳慎办理检察侦查案件,加大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查办力度,核查线索 4 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 28 件 52 人,追赃挽损 59 万余元,扈某等十八人诈骗案入选自治区典型案例。

四、是主动融入市域治理和平安建设。推动和促进前端治理,围绕安全生产、就业、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8 件,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 43 次, 涵盖重点疑难案件和民生关切事项,用“听得到、看得见”的方式,让 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派员入驻,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信访接待、矛盾处理与法律咨询。 围绕“两委换届”做实风险防控稳控,有序开展候选人资格联审工作。

五、是全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平等保护,起诉挪用资金、非法经营等涉企刑事案件 3 件 3 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紧盯整治违 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扎实开展清理涉企刑事“挂案”等专项监督,着重监督纠正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用刚性监督提升营商环境“硬实力”。依法对 10 名符合条件的涉企社区矫 正对象,开通经常性跨区域市县活动绿色通道,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 营。在办理某公司票据诈骗案的同时,帮助该企业堵塞决策机制、内 部监管等漏洞,助力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增强企业司法“获得感”。

六、是“心贴心”守护群众食药安全。聚焦托育机构、月子中心、敬 老机构等特定场所餐饮安全、药店药物存储安全、游乐设施运营管理 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 5 件。起诉制售有害 食品、假药劣药犯罪 3 人,同步推进行业整改,实现“办理一案、治 理一片”。督促行政部门对150余家食品小摊贩备案,让“暖城”“烟 火气”更足更浓更安全。与医保部门积极联动,对“重复收费”“超范围 报销”等违规问题开展排查,督促收回医保基金 3 万余元,合力护好 群众“看病钱”。

七、是“手牵手”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出重拳、“零容忍”,提起公诉 7 人。对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深的未成年人犯罪绝不纵容,提起公诉 8 人,对犯罪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不起诉 14 人、附条件不起诉 2 人,提供法律援助 24 人次。精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10 次,发出督促监护令 5 份,让家庭教育不缺位。积极探索“四季法治育苗法”, 依托智慧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举办法治活动等 43 场次,覆盖师生 3 万余人,“康检育苗”未检品牌获评内蒙古检察机关“最佳文化品牌”。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716.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284.30万元,下降 19.85%,变动原因:一是根据内财法本级〔2025〕00001号文件追加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和基本离休费标准预算30.21万元。二是根据内财法〔2025〕464号文件追加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8万元。三是年末核减年底盘活资金166.91万元。四是本年度我院调出两名政法专项编、调入一名政法专项编;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270.31万元,下降13.60%。其中:一是本年度我院调出两名政法专项编、调入一名政法专项编,基本支出较上一年度减少37.16万元。二是康巴什区地方财政为我院拨付的项目经费较上一年度减少233.15万元,故本年收入较上一年度减少270.31万元。

(一)收入决算总计 1716.7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716.7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270.31万元,下降13.60%,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度我院调出两名政法专项编、调入一名政法专项编,基本支出较上一年度减少37.16万元。二是康巴什区地方财政为我院拨付的项目经费较上一年度减少233.15万元,故本年收入较上一年度减少270.31万元。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单位无年初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总计 1716.7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716.7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270.31万元,下降13.60%,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度我院调出两名政法专项编、调入一名政法专项编,基本支出较上一年度减少37.16万元。二是康巴什区地方财政为我院拨付的项目经费较上一年度减少233.15万元,故本年收入较上一年度减少270.31万元。

2.结余分配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单位上一年度无结余。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单位上一年度无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716.7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05.71万元,占 76.0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411.00万元,占 23.94%。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716.7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663.71万元,占 38.66%;

项目支出 1053.00万元,占 61.34%;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305.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6.70万元,下降8.85%,变动原因:一是根据内财法本级〔2025〕00001号文件追加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和基本离休费标准预算30.21万元。二是根据内财法〔2025〕464号文件追加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8万元。三是年末核减年底盘活资金166.91万元。四是本年度我院调出两名政法专项编、调入一名政法专项编。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39.16万元,增长(下降) 2.91%,变动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我院调出两名政法专项编、调入一名政法专项编,基本支出较上一年度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305.71万元。与年初预算 1432.4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1.15%。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1179.8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96.77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642.64万元,支出决算53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年中下达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和基本离休费标准预算27.6万元;二是年末核减年底盘活资金132.37万元。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634万元,决算支出64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万元,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下达中央转移支付8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61.8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2.17万元,支出决算4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7%。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1.08万元,支出决算2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

以上两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年中下达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和基本离休费标准预算2.33万元;二是年末核减年底盘活资金3.73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20.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0.2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9.72万元,支出决算1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2%。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0.67万元,支出决算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4%。

以上两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年中下达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和基本离休费标准预算1.12万元;二是年末核减年底盘活资金11.39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43.8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18.25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2.11万元,支出决算4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年中下达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和基本离休费标准预算1.16万元;二是年末核减年底盘活资金19.4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663.7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93.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 70.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642.0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563.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资本性支出 77.50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32.00万元,支出决算 32.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31.48万元,支出决算 31.48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52万元,支出决算 0.5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32.00万元,支出决算 32.00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32.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1.48万元,占 98.38%;公务接待费支出 0.52万元,占 1.6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1.4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12.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 辆,开支内容:2025年我院新增一辆执法执勤用车,主要用于公益诉讼。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2.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2025年我院新增一辆执法执勤用车,主要用于公益诉讼。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9.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用于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5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52万元,接待4 批次,37 人次,开支内容: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70.1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36万元,下降 1.90%。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70.14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36万元,下降1.90%,变动原因:压实过紧日子的思想,减少办公费用的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3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6.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19.0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3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12.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6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8.73%。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8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9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 64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办案业务项目”、“业务装备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2万元。其中,对“办案业务项目”、“业务装备项目”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我单位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组织和实施绩效自评工作,对项目产生的绩效进行公正的评价。项目产出包括产出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指标,项目实施的数据资料能客观地证明项目产出目标的实施情况。项目实施效益情况,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指标,项目效益指标基本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值,效益目标的实施效果显著。

。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办案(业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49分。全年预算数为879.19万元,执行数为879.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①受理案件数量:我院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目标值大于等于500件/年,实际完成665件/年,群众办事需求提升,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积极主动承接各类案件,确保应办尽办,高效处置,适度扣减分值,分值3,得分2.8。②年度结案率:本年度受理案件数量665件,审结案件数量650件,结案率为97.7%。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7.7%,分值9,得分9。③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目标值大于等于80%,实际完成100%,强化案件流程管控,严格落实办案节点提醒、期限预警等机制,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分值5,得分5。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预算编制不准确,导致设备设施维修成本预算编制过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设备更新与维修台账,精准预判维护需求,通过日常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维修频次与成本;规范公务用车维修流程,持续提升维修响应效率。二、是严格经费预算与成本管控。细化办案预算编制,强化执行监控,建立成本分析台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压缩不必要开支,实现降本增效。

  1. 业务装备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31分。全年预算数为83.81万元,执行数为83.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①装备购置合格率: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规范装备采购全流程管理,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产品参数与质量标准,确保所购置的各类检察业务装备、办公设备均符合采购需求与技术规范,装备购置合格率达到 100%,从源头保障采购质量,分值10,得分10。②装备采购时间:目标值小于等于12月,实际完成11月底之前,分值5,得分5。③专用设备采购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30万元,实际完成31.17万元。部分老旧设备老化,故障频发,需追加采购。业务量较年初预判增多,需适当增加采购,分值3,得分2。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设备年初目标值设定偏低,实际需求预估不够精准,导致目标与实际采购量有偏差。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预算编制精准度。结合近年业务量增长、设备更新需求,科学测算采购规模与成本,细化年度采购计划,避免超预算采购。二、是强化成本管控。完善采购与供应商比价机制,严控采购单价;优化设备保养维护流程,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重复采购成本。三、是提升装备配置适配性。开展装备使用需求调研,精准匹配一线办案需求,细化采购需求评估,避免盲目采购;建立装备使用反馈机制,及时优化配置方案。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4.4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1.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介绍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本院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

(1)对已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损害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调解书、执行活动、审判人员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履职行为进行监督;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办理虚假诉讼和支持起诉案件。

(2)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负责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刑事执行活动依法进行法律监督。

(3)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检举。

(4)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检察机关为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各项司法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设立本项目。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的工作量和执法办案成本大幅增长,对办案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设立专项办案业务经费,是保障检察机关完成侦查、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等核心任务的物质基础。

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开支范围广泛,涵盖办案差旅费、调查取证费、技术鉴定费、特情费、业务会议费、检察宣传费以及聘用人员经费等。项目实施以年度为周期,旨在通过经费保障,提升案件办结率、办案质量,最终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1.年度总体目标设定

(1)预期目标

开展办公办案工作,保障各项检察工作正常开展,优化地区公平正义环境,保障日常办案业务需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进一步提高办公效率。

(2)实际完成情况

本年度办案(业务)经费项目支出879.1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物业费等。全年受理案件数665件,物业维护面积17676.97平方米,年底结案率97.7%,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公务用车维修及时,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1〕5号)等有关法律、规章和文件精神,我院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管理水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我院通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与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以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的资金管理及项目管理水平,确保我院正常工作运转。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2025年全年预算数为879.19万元,执行数为879.1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79.1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该项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该项目为办案(业务)经费,资金总额879.19万元且全部执行,执行率100%。产出方面,受理案件665件(超目标),印刷宣传册2005张(未达标),物业维护面积达标,聘请讲师4人/年(未达标),维修设备22套(未达标),培训人次12人/年(超目标)。质量、时效方面多项指标达标或超额,如年底结案率97.7%、法定时限内结案率100%等。成本指标中多数未超支,效益方面,办案效率提升,综合满意度较高,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获得认可,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7.08%。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对项目的整体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正常运行,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严格遵守《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财务内控制度》等相关规定,坚持勤俭节约、规范有序、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使用经费,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主要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四个方面予以考察。该部分分值50分,自评得分45.43分,得分率90.86%。具体情况详见表3-1:

3-1 项目产出得分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

得分

得分率

产出数量

(15分)

受理案件数量

3

2.8

93.33%

印刷宣传册

3

1

33.33%

物业维护面积

5

5

100.00%

聘请讲师

2

2

100.00%

维修办公设备数量

1

0.73

73.00%

培训人次

1

0.6

60.00%

产出质量

(15分)

年底结案率

9

9

100.00%

印刷错误率

6

6

100.00%

产出时效

(10分)

法定期限内结案率

5

5

100.00%

公务用车维修及时率

5

4.5

90.00%

产出成本

(10分)

印刷成本

2

2

100.00%

聘请讲师成本

1

1

100.00%

设备设施维修成本

1

0.7

70.00%

培训成本

2

1.5

75.00%

办理案件成本

1

1

100.00%

物业成本

3

2.6

86.67%

产出指标得分合计

50.00

45.43

90.86%

1.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①受理案件数量:我院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目标值大于等于500件/年,实际完成665件/年,群众办事需求提升,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积极主动承接各类案件,确保应办尽办,高效处置,适度扣减分值,分值3,得分2.8。

②印刷宣传册:检察院积极履行普法宣传职责,大力推进宣传工作。目标值大于等于6000张/年,实际完成2005张/年,根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要求,后续调整宣传载体,提升宣传实效,适度扣减分值,分值3,得分1。

③物业维护面积:检察院物业管理全面、专业,为检察院的日常工作和运行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目标值等于17676.97平方米,实际完成17676.97平方米,分值5,得分5。

④聘请讲师:检察院精心谋划,聘请专业讲师,为检察院高效履职注入强劲动力,目标值小于等于5人/年,实际完成4人/年,为从严控制经费支出,调整培训形式,有效盘活内部实习力量开展培训,后续相应减少外聘讲师需求,分值2,得分2。

⑤维修办公设备数量:针对办公设备开展维修工作,维修后,设备运行稳定性大幅提升。目标值大于等于30套,实际完成22套,适度扣减分值,分值1,得分0.73。

⑥培训人次:本年度计划培训人次为5人/年,实际完成12人/年,结合工作实际,增加培训人次,适度扣减分值,分值1,得分0.6。

2.产出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①年度结案率:本年度受理案件数量665件,审结案件数量650件,结案率为97.7%。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7.7%,分值9,得分9。

②印刷错误率:本年印刷质量合格,印刷内容准确无误,错误率为0%。目标值小于等于5%,实际完成0%,分值6,得分6。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目标值大于等于80%,实际完成100%,强化案件流程管控,严格落实办案节点提醒、期限预警等机制,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分值5,得分5。

②公务用车维修及时率:目标值大于等于60%,实际完成100%,规范维修流程与定点维修管理,加强与维修单位沟通衔接,提升维修服务响应速度和处置效率,数值完成过高,适度调减分值,分值5,得分4.5。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①印刷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5元/张,实际完成4.92元/张,分值2,得分2。

②聘请讲师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3000元/人/天,实际完成3000元/人/天,分值1,得分1。

③设备设施维修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150万元/年,实际完成40.68万元/年。由于部分老旧设备已完成更新替换,新设备故障减少,整体维修需求降低,适度调减分值,分值1,得分0.7。

④培训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3000元/人/天,实际完成550元/人/天。由于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培训方式,更多采取以会代训、线上学习等形式,统计口径内培训人次减少,适度调减分值,分值2,得分1.5。

⑤办理案件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6000元/件,本年度办公经费支出2811520.19元,办理案件665件,平均支出4227.85元/件。由于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强化预算执行管控,做到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分值1,得分1。

⑤物业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200元/平方米/年,实际完成111.81元/平方米/年,由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强化成本管控,合理压缩非必要开支,适度调减分值,分值3,得分2.6。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效益主要从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五个方面予以考察。该部分分值40分,自评得分39.06分,得分率97.65%,具体详见表3-2:

3-2 项目效益得分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

得分

得分率

经济效益指标

(5分)

办案效率

5

5

100.00%

社会效益指标

(10分)

办案效率

10

9.83

98.30%

生态效益指标

(5分)

办公产生的环境效益

5

4.61

92.20%

可持续影响指标

(10分)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10

9.62

96.20%

满意度指标

(10分)

办案人员满意度

10

10

100.00%

效益指标得分合计

40.00

39.06

97.65%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办案效率

根据调查问卷中“您认为办案业务经费的支出对提高办案效率效益程度如何”单位内部满意度调查结果80.5%,有效保障办案效率,分值5,得分5。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办案效率

根据调查问卷中“您认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的效率如何?”社会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98.34%,提高办案效率,分值10,得分9.83。

3.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办公产生的环境效益

根据调查问卷中“您认为办案业务经费的支出对办公产生的环境效益程度如何:”单位内部满意度调查结果92.26%,提高办案效率,分值5,得分4.61。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①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根据调查问卷中“您认为办案业务经费的支出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效益程度如何:”单位内部满意度调查结果96.18%,提高办案效率,分值10,得分9.62。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①办案人员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7.08%,分值10,得分10。

(三)自评得分完成情况

我单位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组织和实施绩效自评工作,对项目产生的绩效进行公正的评价。项目产出包括产出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指标,项目实施的数据资料能客观地证明项目产出目标的实施情况。项目实施效益情况,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指标,项目效益指标基本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值,效益目标的实施效果显著。

从自评结果来看,资金执行得分10分,产出得分45.43分,效益指标得分29.06分,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自评得分94.49分,得分类型为优。(详见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受理案件数量:群众办事需求提升,部门严格履职,主动承接各类案件。

印刷宣传册: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调整宣传载体。

聘请讲师:从严控制经费,调整培训形式,盘活内部师资。

维修办公设备数量:老旧设备完成更新替换,新设备故障减少,维修需求降低。

培训人次:结合工作实际,增加培训人次。

公务用车维修及时率:规范维修流程,加强与维修单位沟通衔接。

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强化案件流程管控,落实节点提醒等机制。

设备设施维修成本:老旧设备更新替换,新设备故障减少,整体维修需求降低。

培训成本:优化培训方式,采用会代训、线上学习,培训人次减少,成本下降。

办理案件成本: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监控,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物业成本: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压缩不必要开支,加强合同监管。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案件办理与服务供给。针对案件量增长,完善案件分流与人员调配机制,保障高效处置;同时创新宣传载体,拓展线上宣传渠道,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提升宣传实效。

二是强化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设备更新与维修台账,精准预判维护需求,通过日常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维修频次与成本;规范公务用车维修流程,持续提升维修响应效率。

三是科学统筹培训工作。优化年度培训计划,丰富线上线下结合的培训形式,盘活内部师资力量,严控外聘讲师需求,在保证培训效果的同时,合理控制培训人次与成本。

四是严格经费预算与成本管控。细化办案、物业等经费预算编制,强化执行监控,建立成本分析台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压缩不必要开支,实现降本增效;同时加强合同与服务质量监管,保障经费使用合规高效。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绩效自评总得分94.49分,资金执行率达100%。后续会将自评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等方面,如根据偏差调整资源分配。同时,会按规定公开自评情况,接受监督,包括项目资金使用、产出及效益等内容,以提升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更好地实现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的预期目标。

(四)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我单位按照要求已编制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并逐年完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晶晶 联系电话:0477-8563002-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

收入决算表.xlsx

支出决算表.xlsx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x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xlsx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xlsx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x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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