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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业务开展叠加的新情况,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以全面强化履职自觉为主线,以提升监督效能和服务水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会议、两会、政法工作会议和各级检察长会议的部署要求,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为康巴什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切实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决胜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专项斗争形成压倒态势和长效机制2020年,受市检察院指派提前介入涉黑案件39人,批捕涉黑案件17人,参与办理米俊海、米俊江等人涉黑案件。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扰乱社会治安、涉众型犯罪及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案件,有效震慑犯罪。

积极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坚持平等保护理念,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疫情期间,编制发放法律知识手册600余册,走访联络企业27家,助力企业平稳有序复工复产。强化沟通交流,与区工商联共同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非公经济大讲堂、劳动用工法律讲座等活动,努力提升检察服务精准度。

依法办好职务犯罪和重大疑难案件。继续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办理上级院交办的原内蒙古公安厅国保总队副总队长刘伟涛行贿、受贿案。落实一体化办案机制,强化上下联动,院领导带头办理上级院交办的李某某、张某某贩卖毒品案,余某某等7人非法拘禁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2件。

积极参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研究出台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线索移送、协作机制等办法。受理涉煤领域指定管辖的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510人,案件正在积极办理中。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坚决落实各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前介入并快捕快诉1起以销售口罩、额温枪为名的诈骗案件,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7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在疫情期间对全部涉疫情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查,就其中1起防疫期间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的行政处罚案件提供处理意见。在做好自身防疫的同时深入街道社区鄂尔多斯机场等防疫一线开展防控工作,向区红十字会捐款7550元,缴纳特殊党费 3700元,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坚实力量。

二、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全力维护民生福祉

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服务保障民生民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创新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机制,各行政机关派出挂职交流干部11名,检察机关派出挂职交流干部9名,形成合力,共同助力实现地区市域治理现代化,取得的成效被最高检专刊刊发。强化司法救助与社矫正工作,联合多部门出台《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指引》,促进工作有效衔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人,发放救助金1万元;打造集教育、帮扶、公益服务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监督实践基地,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质效。强化两法衔接工作,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针对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等重点问题进行逐案排查, 两法衔接平台累计录入行政执法案件3066件。

尽心尽力维护民生民利。切实加强食药品安全监督规范食品经营,督促部分经销商整改散装食品未按要求标注相关信息、食品超保质期销售等问题;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督促部分经销商整改超范围销售保健食品行为;规范药品经营,督促部分药店整改处方药不按规定销售行;规范自动售货机经营,督促整改未依照规定公示信息、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违规销售烟草制品、增加未成年人购烟隐患等问题。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先后前往揽胜苑、和效家园、警泰苑等小区,督促整改电梯超期未检验、消防通道违规占用、私拉电线充电等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在疫情防控期间,督促部分药店、超市等公共场所整改对收集、掌握的个人信息管理不严的问题。立足康巴什区最具幸福感城市和全域旅游城市定位,对辖区各旅游景点游乐设施等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个别游乐场整改设备超期未检验仍经营开放等问题。

认真回应群众司法诉求。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共收到群众来信21件,均按照规定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答复,答复率100%;接待群众来访88人、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件,举行公开听证2次,开展远程视频接访8次。举办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21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积极推动康巴什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进程,已完成立项,正在招标准备阶段。建成并依托远程法治课堂平台对辖区内师生进行远程法治宣讲,构建网络普法新格局,实现一课多校。加强检教、检校共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检察长和2名副检察长分别出任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法治副园长

三、以充分履职为目标,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强化监督质效提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推动四大检察齐头并进、协调发展。

刑事检察持续推进。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224人,逮捕1920人,不捕34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57178人(改变管辖22人,并案审查11人),提起公诉123140人,不起诉2627人,剩余58人正在办理中。运用三快三简一精准模式,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年来,适用认罪认罚审结案件138154人,适用率为92.21%,稳居全市前列,有力促进矛盾化解、社会和谐。扎实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活动,成立派驻区公安分局检察官办公室,调取评查行政处罚案件7588卷,发现并纠正问题5个;办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对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纠正遗漏同案犯3人,追诉漏罪3起。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针对疫情防控、社区矫正及刑期确定等发出检察建议3件,纠正违法4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切实降低-件比,避免程序空转,节约司法资源

民事检察稳中有进。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通过精准监督实现强化监督。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加强对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的监督办理,率先实行正副卷一并调阅工作机制,依职权调取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案件130件进行审查,受理民事监督案件53件,针对存在问题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检察建议3份。

行政检察稳步提升。积极拓展监督案源,依职权调取行政诉讼案件96件进行审查,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7件,针对存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综合运用监督纠正、释法说理等方法化解行政争议3件,定分止争,取得良好效果。

公益诉讼检察成效初显。创新建立行政机关+社区+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公益保护观察员制度,招募聘请公益保护观察员128 名,工作举措及成效被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法治直播间栏目报道,被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刊登。一年来,共排查公益诉讼线索59件,立案56件,发出检察建议56件,解决了一些建筑垃圾露天堆放、个别餐饮商家餐厨垃圾胡乱倾倒等问题;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锻造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紧紧围绕初心使命锤炼品格,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铸魂凝心聚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上下足功夫。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向区委、人大及上级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1次。着力抓好意识形态教育、管控和引导,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载体弘扬检察主旋律。持续深入推进党建红+检察蓝品牌建设,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系列活动、延安红色教育等活动。

    围绕素能提升固本培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培训载体,持续开展岗位练兵。通过开展我的康检初心征文朗诵、传承文明诵读经典晨读和徒步拉练等活动,进一步提振干警精气神。2020年,集体荣获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三八红旗集体”“区级疫情防控突出青年集体表彰;多位检察干警被授予 全市十佳公诉人”“全市未检业务能手”“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区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突出纪律建设锤炼优良作风。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狠抓三个规定的执行落实,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检察机关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以案促改 执法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开展排查检察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涉足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等整治活动引导教育全体检察人员警钟长鸣、廉洁从检。

树牢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全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公诉工作的审议建议,切实强化检察履职。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精心组织以公益诉讼、服务民营企业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5次,邀请代表委员21人次、民主党派3人次、社会各界人士96人次走进检察机关,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听证会5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1件,并及时做好答复反馈工作。

各位代表,2020年康巴什区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和代表、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康巴什区检察院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还不够高,服务大局力度、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理念还需更新,司法办案质量、效率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三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均衡,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四是人员短缺问题凸显,队伍能力素质与新时代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还有差距,全面从严治检还需进一步抓紧抓实。对此,我们一定下力气解决。

2021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1年区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十四五新时期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深化对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新发展格局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践行好检察监督新内涵,为推动康巴什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优更强的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为此,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政治方向,高起点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定不移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在市域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紧紧围绕共建共治共享的方向,持续在破解社会矛盾外溢上行的难题、应对治安问题复杂多变的挑战、补齐优质检察服务不足的短板等各方面狠下功夫。

二是紧贴社会发展大局,高标准服务保障地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服务全区中心大局实效,主动找准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六稳”“六保,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大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力度。继续探索总结互派干部挂职交流过程中的经验。充分发挥派驻区公安分局检察官办公室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司法机关办案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进程,不断完善充实法治课堂内容。积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公益保护观察员制度实践,形成公益保护强大合力。为康巴什区顺利开启十四五新征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的法治保障。

三是精准回应人民期盼,高质量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聚焦主责主业,自觉担当宪法法律赋予职责,一以贯之盯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之以恒转理念、抓落实、求极致,全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刑事检察上,持续完善捕诉一体运行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民事、行政检察上,着力强化对民事行政裁判、执行活动和虚假诉讼的监督。公益诉讼检察上,在做好五大领域案件办理的同时,拓展等外领域探索,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把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司法需求作为切入点,抓住检察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等,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四是强化队伍自身建设,高层次推动检察队伍专业化。坚持把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作为战略任务,不断强化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内强素质、外形象抓实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执法办案,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创新方式,开展检察业务实战培训,着力建设专业化办案团队,健全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履职尽责、砥砺前行,推动康巴什区检察工作不断稳步向前,为推动康巴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相关用语注解

 

    1.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有关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挂职交流的工作要求,推动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相互学习、理解、配合和支持,加强干部培养,促进干部成长提高,在区委组织部、政法委的支持下,康巴什区检察院主动加强同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络,与区部分行政机关建立互派干部交流机制,通过互通相关执法和司法信息,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真正做到双赢、多赢和共赢。

2.远程法治课堂:面对2020年以来防控疫情实际,为确保未成年人接受法治教育不断档、不停滞,我院积极探索法治教育新模式,运用互联网+检察信息技术,开发建设了远程法治教育堂,通过教育部门的远程电教网络直接连通辖区内各中小学,用直播形式向学生进行授课,将传统的一对一走动式宣讲转变为一对多互动式宣讲,实现全程双向可视、实时互动、实时转播等教学效果。通过这个平台,学生们不仅可以收看检察官的普法宣讲,还能与检察官互动、咨询问题,实现一课多校

3.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该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由此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三快三简一精准是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举措,其中三快是指:关口前移,快速委托社会调查、快速审结、快速开庭;三简是指:简化制作文书、简化庭审举证、简化听取律师值班意见;一精准是指,精准提出量刑建议, 促使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

    5.“-件比所谓-件比,简单说就是的数量与的数量形成的一个对比数。,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就是人们通常说的有一个案子在法院、在检察院等。,是司法机关在统计上作为一个案件数量来统计的案件。不同的司法机关,针对同一个案子,一般会根据该案所经历的诉讼环节、业务活动情况而统计为多个案件。当前-件比原则上是一个宏观指标,是一个趋势判断,不宜直接评价那些所谓符合法律规定程序的个案

    6.公益保护观察员制度: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规范和促进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我院于20203月开始建立公益保护观察员制度。所谓公益保护观察员,是受检察院聘请,担任向检察院提供公益损害线索、协助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人员。公益保护观察员制度是有关公益保护观察员任免条件和程序、权利职责范围、履职方式和保障等内容的规范综合。目前,我院已累计聘任公益保护观察员128名,公益保护观察员已累计提供线索200余条。

    7.“三个规定 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无论是对检察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对案件办理具有指导管理职责的部门,因履行职责需要的正常监督、过问和指导案件以及司法人员的正常接触交往行为,还是领导干部、司法人员或领导干部身边人员及亲属干预司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的,都应如实记录、如实报告。

   8.“五大领域以及等外领域:目前,法律规定的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主要包含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名誉保护五大领域,对除此以外的领域,法律规定是以“等”字进行了包含和替代,也就是说在五大领域之外,涉及到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检察机关也可以依法行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随着单行法的立法或者修订,“等”的范围也会不断扩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就是把“等”字的内涵和外延作扩充,即:积极拓展“等”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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