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021年检察工作回顾
康巴什区检察院过去三年是全院干警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的三年,也是检察工作实现“从无到有”、取得明显成果的三年。三年来,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服务康巴什区发展稳定大局,努力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先后获得了“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区级疫情防控突出青年集体”等荣誉表彰。
一、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己任,紧跟区委、政府决策步伐,努力做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频共振。
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民族团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防范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三年来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60件75人,审结60件75人,批准逮捕50件58人,不批准逮捕10件17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423件491人,审结402件461人,提起公诉327件375人,不起诉75件86人,审结率93.89%。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各项措施,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期间信访维稳工作。警惕一切影响民族团结的苗头性问题,服务保障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民族领域安全稳定。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的力度,成立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办案组,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3件9人,抽调骨干力量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涉黑恶案件2件8人,均及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参与审查起诉 “米氏兄弟”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均作出有罪判决,确保依法从快从严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和长效机制。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办理原内蒙古公安厅国保总队副总队长刘伟涛行贿、受贿案、原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局长赵国际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8人,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扎实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办理涉煤领域指定管辖的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16件22人,推动整治“见真见效”。办理李某某、张某某贩卖毒品,余某某非法拘禁等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的疑难复杂案件12件,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着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类犯罪,办理金融管理秩序案件3件3人,办理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8件8人,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活动的影响。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积案”清理等专项活动,坚决消灭存量、遏制增量。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制定《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六条禁令》,向社会公开做出承诺。疫情期间,走访联络企业27家,发放法律知识手册600余册,助力企业平稳有序复工复产。举办非公经济大讲堂、劳动用工法律讲座等活动,努力提升检察服务精准度。
全力以赴投身疫情防控。坚决落实各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街道社区、机场等防疫一线开展防控工作。坚持依法抗疫,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从严从快办理1起以销售口罩、额温枪为名的诈骗案件,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7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有效震慑涉疫犯罪,维护防疫秩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废弃口罩、防护服等防疫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活动,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二、以强烈的检察担当回应群众期盼
坚守为民初心,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服务保障民生民利。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创新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机制,助推地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强化“两法衔接”工作,针对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等重点问题进行逐案排查,平台累计录入行政执法案件3079件。强化司法救助与社区矫正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4人,发放救助金79500元,积极传递检察温情;打造社区矫正监督实践基地、出台《工作指引》,提高矫正质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8件,成功化解信访案件15件;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5件52人,答复率100%,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全面推开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工作,举办听证会11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民生领域检察保障。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活动,建立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衔接机制,形成打击犯罪合力;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专项检查,督促整改109家商户违规行为,下线15家问题商户。守护人民群众“居家出行”安全,督促整改电梯超期未检验、盲道违规占用、消防通道违规占用、游乐设施超期未检验等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深入推进窨井盖安全综合治理,排查城区问题窨井盖89处、确定14家责任单位,迅速推动整改。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积极参与“断卡”行动,批捕3人,起诉5人;探索构建多元化解机制,化解农民工讨薪矛盾风险。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扎实有序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常态化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办理一般预防案件44件。强化同步跟踪帮教,帮助2名“问题少年”回归正道、重返校园。前移法治教育关口,积极推动康巴什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进程,建设远程法治教育课堂,覆盖师生65165人次。6位院领导、2位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实现履职全覆盖。稳步推进“智慧未检”建设,打造一站式取证保护中心,建设专属办案区,引进9D影音机和心理测试系统,提供精准未检服务。
三、以严格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秉持客观公正的检察立场,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切实做好“十大业务”。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积极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努力提升“两项监督”工作水平,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0件,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17件;监督检查公安机关行政卷宗135卷,发现并纠正问题14个;对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9件,采纳率100%;纠正遗漏同案犯5人,追诉漏罪6起。运用“三快三简一精准”模式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审结案件388件455人,适用率为85.6%,有力提升诉讼效率,减少社会对抗。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制发检察建议14件,纠正违法14件,其中1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以“求极致”标准推行“案-件比”质量评价指标,有效缩短办案周期、减少群众诉累。
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强化民事检察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34件。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发出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监督类案检察建议7份,法院已全部采纳,确保程序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强化“二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力度,及时纠正公告送达不规范问题,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既依法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与司法局等行政单位会签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00件,针对存在问题向法院及行政机关制发类案检察建议9份,全部采纳,助力规范司法、依法行政。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不断加强精细化审查。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为牵引,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化解纠正、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工作,化解行政争议5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创新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4件,立案191件,发出检察建议187件。积极探索“等外”领域案件办理,部署开展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电梯安全、消防安全、“农资打假”等多种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促整改了建筑垃圾露天堆放、餐厨垃圾胡乱倾倒、学校周边食品违规经营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注重借助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创新建立“行政机关+社区+社会公众”全面参与的公益保护观察员制度,该制度获上级院推广,被中央、自治区媒体多次报道,入选康巴什区市域社会治理典型案例,被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授予2020年度“五位一体”综合考核创新奖。
四、以坚定的检察初心厚植发展根基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高质量锻造检察队伍,确保依法履职。
始终强化政治建检。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主动接受区委巡察,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筑牢政治忠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累计报告重大事项44项。强化意识形态教育、管控和引导,定期开展网络舆情自查及流毒清查活动,落实落细意识形态责任。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37次,全院集中学习389次,强化学思践悟。坚持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和支部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党建红+检察蓝”品牌创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切实提高干警党性修养、政治素养。
始终强化素质兴检。实施检察人才培养工程,分层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认真落实案例指导、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制度,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600人次。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完善权利清单,健全员额管理、业绩考评、责任追究等机制。常态化开展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定期通报案件流程运行情况,严格对照检查整改,提升监督办案质效。持续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打造文化阵地,开放式阅览室被评为“市级职工书屋”,充分发挥文化育检作用。6个集体、10名检察干警获得各级各类荣誉表彰。
始终强化廉洁治检。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扎实推进“以案促改”“执法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机关作风持续向好。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逢问必录”。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促进全面从严治检更加“严紧硬”。
五、以自觉的检察公开赢得社会公信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诉、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等工作,全面落实审议建议。3名检察官接受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举一反三抓实整改。对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指定专人负责,限期办结,及时答复,真诚地把接受人大监督、吸纳代表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监督。建立民意收集转化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检察业务数据,精心组织以公益诉讼、服务民营企业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5次,邀请代表委员71人次、社会各界200余人次出席活动、参加听证会,推动社会监督常态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预约会见、诉讼信息推送等服务66次。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推送各类检察信息1719条,持续传递“检察好声音”。
各位代表,康巴什区检察院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和代表、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康巴什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跟进升级;二是检察业务发展还不够平衡充分,法律监督质效和能力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距离;三是司法理念还需持续更新,释放检察效能与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履职能力仍需提升;四是检察队伍全链条管理和全面从严治检的责任还有待进一步压实,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思路和2022年工作任务
未来五年是康巴什区检察院继往开来、承前启后的重要节点,更是开启新征程、谱写新篇章的关键时期,展望未来,康巴什区检察院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执行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十四五”时期康巴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充满活力的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根据这一总体思路,今后一个时期,康巴什区检察院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检察服务大局的能力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质效明显提升、检察队伍建设卓有成效、检察履职根基更加牢固,奋力推进新时代新阶段康巴什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康巴什区检察院将秉持思路、聚焦目标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紧扣检察发展新要求,在忠诚履职中践行检察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检察工作提升的实际成效体现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主动增强新时代履行检察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全力以赴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
二是紧扣中心任务,在促进康巴什区高质量发展中深耕检察事业。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强化法治自觉,全力融入平安康巴什建设新格局,推动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深化缉枪治爆、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坚决惩治侵财类犯罪。积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做优做实公益保护。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站稳群众立场,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公平正义。
三是紧扣法律监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守牢检察初心。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的同时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在提升执法司法质效的同时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立足康巴什区实际,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紧盯检察业务核心数据,紧盯重难点案件,发扬钉钉子精神,努力将每一个案件办深办细办实。深化改革成果,结合区检察院实际,持续推动司法改革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用检察人的实际行动、法律监督的刚性力度、司法办案的温情温度,答好共建国家监督体系、共建康巴什区法治社会的时代答卷。
四是紧扣队伍建设,在增强履职能力中锻造检察铁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健全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结合检察队伍建设目标要求,科学合理设置考核考评指标,最大限度释放司法改革红利,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强化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切实做好严管厚爱,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奋进!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推动康巴什区检察工作不断稳步向前,为推动康巴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报告相关用语注解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提出的意见。《意见》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两法衔接”:行政执行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3.“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4.“二号检察建议”:2018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即“二号检察建议”),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及文件有关公告送达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告送达的有关司法解释或文件,纠正各地存在公告送达不规范现象等,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回应。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由此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6.“案-件比”:所谓“案-件比”,简单说就是“案”的数量与“件”的数量形成的一个对比数。“案”,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就是人们通常说的有一个案子在法院、在检察院等。“件”,是司法机关在统计上作为一个“案件”数量来统计的案件。不同的司法机关,针对同一个“案子”,一般会根据该案所经历的诉讼环节、业务活动情况而统计为多个“案件”。当前“案-件比原则上”是一个宏观指标,是一个趋势判断,不宜直接评价那些所谓符合法律规定程序的“个案”。
7.“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无论是对检察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对案件办理具有指导管理职责的部门,因履行职责需要的正常监督、过问和指导案件以及司法人员的正常接触交往行为,还是领导干部、司法人员或领导干部身边人员及亲属干预司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的,都应如实记录、如实报告。
8.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有关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挂职交流的工作要求,推动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相互学习、理解、配合和支持,加强干部培养,促进干部成长提高,在区委组织部、政法委的支持下,康巴什区检察院主动加强同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络,与区部分行政机关建立互派干部交流机制,通过互通相关执法和司法信息,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真正做到双赢、多赢和共赢。
9.远程法治课堂:面对2020年以来防控疫情实际,为确保未成年人接受法治教育不断档、不停滞,我院积极探索法治教育新模式,运用“互联网+检察信息技术”,开发建设了远程法治教育课堂,通过教育部门的远程电教网络直接连通辖区内各中小学,用直播形式向学生进行授课,将传统的“一对一”走动式宣讲转变为“一对多”互动式宣讲,实现全程双向可视、实时互动、实时转播等教学效果。通过这个平台,学生们不仅可以收看检察官的普法宣讲,还能与检察官互动、咨询问题,实现“一课多校”。
10.“三快三简一精准”:是康巴什区检察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举措,其中“三快”是指:关口前移,快速委托社会调查、快速审结、快速开庭;“三简”是指:简化制作文书、简化庭审举证、简化听取律师值班意见;“一精准”是指,精准提出量刑建议, 促使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
11.公益保护观察员制度: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规范和促进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康巴什区检察院于2020年3月开始建立公益保护观察员制度。所谓公益保护观察员,是受检察院聘请,担任向检察院提供公益损害线索、协助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人员。公益保护观察员制度是有关公益保护观察员任免条件和程序、权利职责范围、履职方式和保障等内容的规范综合。
12.“断卡”行动:2020年10月,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决定自10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2021年6月,工信部、公安部部署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此后多家银行开始清理“一人超量账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给犯罪分子使用,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